第二十一章 以君子的方式解决小人_古代美食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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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以君子的方式解决小人

  蓑衣巷住的都是底层百姓,既淳朴又愚蠢,许多时候说话做事全凭性情,很少会去思考反省自身言行举止所带来的影响。说长道短是他们消遣时间的技能,但真到占便宜的时候,说过的长短完全可以抛诸脑后。

  这些邻居跟着闻人越进了屋,看着他屋子里满当当的书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你一言我一语夸赞着他的博学多才,完全忘记各自背地里议论过的闻家的闲话。

  “按序来,先给你写,”闻人越提笔挽袖,沾墨挥手,不假思索便写成了一副对联。

  “多谢多谢,闻公子你真是太大方了!”那人接过对联一看,只见上联写着:日进千金,下联则是:月入斗银!又是金又是银,正是老百姓最喜欢的东西了!确实符合他极度渴望钱财的心理!

  旁边几人围着辨认这副对联,不约而同想的都是一个点:千金斗银!这些钱够多!

  “闻公子!也帮我写一副,我也要求财!”“我也想发财!”

  闻人越一脸平和,全部答应,“大家稍安勿躁,我一个一个来。”

  小半个时辰后,一群人捧着对联如获至宝地从闻家院子走出来,闻人越送他们出门,脚步都走远了还能听到他们的感叹声,“这闻公子人真是好相处!”“就是,原来我看他面目冷峻,还以为一定高傲无礼呢!”“这字写得也好,家里那么多的书,真是博学!”

  闻人越清淡一笑,转身回屋了,他知道从今天起,这些邻居不会再轻易小瞧闻家,但要想杜绝流言,却不光是这几副对联能解决的,不过他不急,有些事越描越黑,不如徐徐图之。

  又过了两天,周围邻里不断有人来找闻人越求对联,写得最多的都是求财的,也有个别不识字的想请他写书信,他都来者不拒,一一应下,众人还在感叹他有求必应品德高尚,就听他说愿意无偿教大家识字!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愿意免费教大家识字,不知你们愿不愿意?学会识字,便是做工主人家也会高看你一眼的,”闻人越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这话一出,蓑衣巷的住户们彻底热闹了,每天前来找他想攀关系的人几乎要挤破门栏,就怕自己来晚了占不了这大便宜!要知道,毕竟整个蓑衣巷也找不出几个识字的,像程宇他大伯那样能写能算的已经算是了不得,在酒楼里做掌柜好歹也是体面职业,而大多数白丁们要么卖苦力,要么做小买卖,哪个不是艰苦求生?比如程宇他爹程良。

  想学认字也不是不行,到学堂拜个师就行,不过束脩可不便宜,免费的,闻人越这还真是独此一家。

  于是凑热闹的,真心好学的,别有用心的,纷纷都集合到了一起。

  傍晚时分,邻居们都来到闻家学字,闻人越也刚从知画堂回来,肩上还背着画轴,他吩咐众人,“趁着天色未晚,今天可先教五个字,大家稍等,我取个东西。”

  说着他转身进了屋,众人挤在院子里,交头接耳,“你们看到他肩上的东西没有?”“看到了,好像是副画?”

  不仅能写,竟然还能画?这可了不得。众人心里对闻人越的敬重不自觉又加深了。

  片刻后,闻人越出来了,他搬出一扇小屏风,然后将一副字挂在了上面,上面写了五个简单的字,不过尽管简单,认识的人依旧不多,你问我我问他,都想知道上面写了什么。

  “这五个字,分别是‘天地君亲师’,人生在世,不可不尊天地,不可不忠君,不可不睦亲,不可不敬师!所以想求学,必得先正身,这五个字不可不学!”闻人越字句铿锵地说完,扫一眼众人,问,“你们以为如何?”

  众人似懂非懂,不过都想着不能露怯,于是滥竽充数地点头,“说得好!”“说得在理!”

  闻人越点点头,开始认真教他们学习起这五个字来。

  程宇回到蓑衣巷看到的就是一群成年人挤在闻家认真学认字的搞笑场面,更令他惊奇的是,程远竟然也混在其中。

  程宇事先已经从闻二婶那里听说了这档子事,今天特意过来就是想跟闻人越聊聊,打听具体情况,所以看到这种场景,他虽然没有惊讶但却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不得不说成年人学东西就是比小孩子有效率,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大家就都记住了这几个字,理不理解其意不清楚,反正认是都认识了,一个个志满意得地冲闻人越道着谢,从院里撤离。

  “切,这教得也太简单了,我爹早在我五岁的时候就教过我了!”程远一边得意地跟旁人炫耀一边往外走,不料刚踏出院门就见程宇正一脸戏谑地盯着自己。

  “既然你都会了,还去学什么?难道是想告诉大家,你比他们都厉害?”程宇故意大声说,给程远拉仇恨。

  果不其然,周围有人不快地朝程远瞪来,那些鄙视的眼神明晃晃都在说:你爹教过你你怎么没去当掌柜,还天天在家游手好闲?

  程远气得牙痒却不敢正面跟程宇刚,毕竟被按在地上吃土的阴影不是这么容易能消的,最后他也只能咬着牙撞开程宇走人。

  等人都散光了,程宇才进去找闻人越,“闻大哥,几天不见你怎么当起先生来了?”

  “稀客,程老板难得有空来看我,真是荣幸之至,”闻人越故意拿他开玩笑。

  “你取笑我!亏我还给你带了好吃的!”程宇故作不快道,特意晃了晃手里的食盒。

  闻人越见他年纪小,怕真惹他不高兴,紧接着解释,“好了,我逗你玩的。你如今长住拂柳街,听婶娘说生意红火忙得不可开交,今日怎么有空回来?”

  “我是特意来看你的,”程宇跟他进屋,熟门熟路地在桌边坐下,“先来尝尝我做的人参糕!”盒子打开,露出里面煎得金黄的糕点,一阵清甜的香味扑鼻而来。

  闻人越认真品尝了一块,点点头,赞许道,“清香甜脆,既又糕点的软糯,也有蔬果的清新,你方才说这叫人参糕?”

  程宇不掩嘚瑟,“对,人参糕,你猜猜是用什么做的?”

  闻人越道,“如果我没有猜错,这应当是你准备拿来售卖的第三种吃食?既然要大量销售,成本必然不能过高,所谓人参想必只是欲盖弥彰的噱头,食语有云:十月萝卜小人参,我尝这其中似乎有些许萝卜之味,难不成是萝卜做的?”

  程宇两眼瞪得滚圆,敬仰地看着他,“竟然被你猜中了!你太厉害了!”

  “你是如何想到用萝卜做糕点的?”闻人越问他,红果做糖葫芦、地瓜做汤丸、泥团做烤鸡,现在又多了一个萝卜做的糕点,闻人越觉得程宇的脑子真的太好使了,要是他本身就是一个酒楼大厨,研究出这些吃法也无可厚非,但是他不过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是从哪里冒出这些念头的?

  闻人越十分好奇。

  程宇当然不能照实说,于是瞎编道,“自己胡乱研究的,所谓一通百通,只要学会了一种,其他的还不简单吗?”

  他怎么说闻人越就怎么信,权当他是天纵的厨艺奇才了。

  —

  或许是闻人越慷慨授字的做法起了效果,到后面上门学字的人虽然不如一开始多了,但街坊间关于闻家的流言却悄悄平息了。

  拿人手短吃人手软,从闻人越这里得了好处,各家哪里还好意思在背后嚼人家舌根,即使有没德行的多嘴也会被旁边人教训两句,“人家可是知书达礼的门户,只不过是落难了才会住到这巷子来,要不是这样你家孩子现在还成天在外面玩泥巴呢,能有机会学字?少说这些不中听的话了。”

  转眼赏花大会的日子便到了,从外地赶来凑热闹的游客将景官城挤成了人山人海,长盛街上更是水泄不通,各大酒店酒楼客似云来,一整天都生意兴隆。

  乐华楼主营的是各种名茶和文雅之物,游客来了景官城更是少不了要到这里逛一逛,买点东西带回去的,从前大家买得最多的是茶叶、折扇,但今年不一样,卖得最好的成了禾丰记的蛋糕和驴打滚。

  柜台里,程宇将最后一份蛋糕递给客人后,把蛋糕售罄的牌子放在了柜面上,“今天的蛋糕已经卖完了,驴打滚和爽口糕还有!”

  这爽口糕就是他先前做给闻人越吃的萝卜糕,但为免人参二字引起不必要的争端,他在闻人越的建议下改成了爽口糕。

  没买到蛋糕的人都一脸遗憾,只好退而求其次地换成了另外两种东西。

  “老板,明日多做一点蛋糕,我想多买点拿去访友!”有外地来的客人买完东西后忍不住建议他。

  程宇笑了笑,“您明天早点来应该就能多买点了!”他当然也想多做点关键是生产力不够啊!

  赏花大会第一天,由于人流量太大,禾丰记的三种糕点才午后就卖完了,程宇预计明天销售量还会翻倍,于是回到拂柳街就一刻不停安排起生产来,蛋糕是来不及做了,打发蛋白霜太累人,但驴打滚和萝卜糕可以提前多做点存好。

  “这赏花大会有这么出名吗?这也太热闹了,街上的人一下子翻了几番,”程宇感叹道。

  闻紫鹃笑道,“今年是比往年热闹了些,听说是未城送来了几株难得的名花参赛,想夺回花魁的称号,所以周边几个城中的百姓都想来一睹芳容!”

  “这大会是在哪里举办?要门票吗?”程宇问。

  “不要门票,第一天是在青石园,第二天在百里桥,第三天在风雨寺,你也想去看?不过这时候去恐怕人很多,应该已经进不去了。”

  程宇说,“我不是想去看花,是在思考能不能借此机会挣他一笔。”

  正说着话,程安突然哭着过来了,脸上被抓了两条血痕,在他白皙的脸上看起来十分扎眼!

  “怎么了?谁打你了?”程宇眉头一皱,赶紧捧着他的脸查看伤势,所幸伤口不深,应该不会留疤,“你不是跟娘回家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程安被他一安慰,顿时悲从中来哭得更伤心了,“花,花,他拔,大哥的花!”

  程宇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什么花?谁拔花?”

  “山上,摘的花,被拔了,”程安急得直跺脚。

  “院子里的兰花是不是?”程宇猛然明白了,拉着程安就往外走,“紫鹃帮我看着,我去去就来!”

  他送给闻人越的兰花被拔了,谁手这么贱?那花就等同于闻人越在他心里的象征,莫名其妙被拔了,他当然气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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